查看原文
其他

注意!这些行为将被禁止

当阳融媒 2022-10-25


当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春季风高物燥,气温回升,我市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又逢春耕农事、清明祭祀高峰期,极易引发森林火灾,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控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一、戒严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二、戒严范围:全市所有国有林场、集体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和集中连片的封山育林区及距林地边缘500米范围内。


三、禁止行为:


(一)严禁未经审批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祭祀活动时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禁焚烧秸杆、烧田埂、炼山等;


(四)严禁野外明火取暖、照明、野炊等;


(五)严禁私设电网、放火驱兽等;


(六)严禁其它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进入戒严范围的车辆和人员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对未成年人、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等人员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所引起的森林火灾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六、戒严期内,各镇(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


七、各镇(处)、有关单位森林防火应急队伍在戒严期要进入救火战备状态,随时准备扑救森林火灾。


八、森林、林地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管护)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直接责任。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戒严期戒严区违规用火的,由市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违反戒严令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森林火警电话:0717-31531000717-3253110


十一、本戒严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当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5日





其他人在看 

【关注】最新通告!【倡议书】筑牢疫情防控家庭防线 共建文明健康美丽庭院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

来源  雄风当阳

编辑 李香怡  编审 肖秦倩  终审 胡旭

我就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